相框里的照片是一个穿着牧师服的男人,卷曲的黑发下藏着一双锋利的眼睛,身上的牧师服大敞开地披在肩膀上,露出烫印在他的精壮胸膛之间的玫瑰花印记……那是一种结合了克制与野性的美,让他甘愿为之沉沦入地狱。
视线停顿了一瞬,易北用指腹抚摸过照片上的男人,这是他心中最隐秘的秘密――他无可避免,爱上了那个将他带回教会的男人,教会里最年轻、最有前途的牧师――他的教父。
罗马书曾教导信众,同性之间的爱慕是罪,“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||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。”
易北垂下眼眸,松开握住相框的手指,唇角勾起了一个讽刺的弧度。
可那个男人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,当他从一片狼迹与废墟中将那个孩子抱起,带他离开那片荒芜之地,给予他从未拥有过的安宁时,那个孩子就已经不可救药地被这份报应所困。
因为这份注定无法被世俗接受的爱慕,那个孩子在顺利考取大学以后,就主动离开了教堂,搬进了学生宿舍。除了每个月的祈祷日,他从来不会踏进教会半步。
……
缓慢从床上坐起,易北的目光扫过地上横七竖八的酒瓶尸体。宿醉的后遗症就是他的脑子像是被大卡车碾过,太阳穴突突跳着疼。
花了十几秒时间,他把自己简单的收拾了一下,准备下床洗漱。今天他有一节早课,那个留着山羊胡的教授在系里出了名的严厉,只要有一次迟到,期末肯定会挂。
光着脚踩在冰凉地板上,正当他准备迈开步伐朝着洗手间走去的时候,他的左腿却忽然一滞,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左侧歪倒。
“嘭!”被撞倒的衣架重重砸到在地,挂在衣架上的衣物散落了一地。易北有些狼狈地撑着玻璃窗站起来,目光落在自己的左腿上。
――哦,想起来了,他是个瘸子。
十六年前的那场大火烧坏了他的膝盖,即使教会给了他最好的治疗条件,后遗症依然让他无法完全像个正常人一样使用自己的左腿。在走路的时候,他必须要把重心放在右腿上。
“看来昨天真是喝得太多了……”易北有些头疼地捋起额前的碎发,一瘸一拐地走到洗漱台前。
洗漱台前的镜子里映射出他有些凌乱的模样,头顶的鸟窝乱成一团,上半身的衬衫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。即使有些狼狈,但是镜子里的青年确实长了一张很漂亮的脸蛋,这也是他从小就被选进唱诗班,能接受教堂外教育的原因。被水打湿的黑发黏在脸颊上,高挺的鼻梁上沾着几滴水珠,因为宿醉,那双微微上挑的眼尾,此刻微微泛着红意。
洗手间的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