弹
对比与模痕匹
需要一些时间,但是获得的证据已能说明问题。
四名特警别无选择,只能扶着受伤的同伴、抬起同伴的遗
撤离现场。随后赶来的几名特警也只来得及把两名嫌犯的尸
拖
来。直到消防员赶到,接通楼层里的消防
,才控制住火势。
大火扑灭了,现场也毁了。
等到特警从走廊里的消防柜里拿来灭火
,大火已经吞没了整个房间,一瓶灭火
本派不上用场。
在这类事件中,警察只想早
结案,早
撇清关系。
两名刺客开枪之后,动手清理现场。为了毁掉可能留
的线索,他们用房间过
里自动
应灯的电线与蘸上打火机油的
巾
了一个简易引火装置。因为警察来得非常及时,所以刺客没能逃走,被特警堵在了房间里。特警
去前,刺客首先开火,随后被特警击毙。特警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没能发现刺客安放的简易引火装置,只是当时的
况非常特殊,特警首先得确认刺客是否
亡,这也不算错误。
在狭窄空间
引爆,闪光弹能让无防护人员短暂失明。趁此机会,特警一涌而
。这次没有遇到抵抗,房间里只有两
中数十弹的尸
。
最大的疑
,正是天花板上的几十个枪
。
随后,特工发现了隔层里的木板,以及加固了的铝合金框架。
至于到底是怎么回事,很好推断。
特警不是消防员,也没有消防设备,只能退
房间。
能烧掉的,全都烧掉了,一些烧不掉的,也在消防员灭火时被破坏掉了。
火势顺着地面的油路迅速蔓延,很快就
燃了地毯、床单、余烬等易燃
,连墙纸都被引燃了。
房
枪声一停,另外四名特警想都没想,抄起mp-5冲锋枪,对准房门一通扫
。
与警察同时
行调查的,还有专门负责“总统”与“副总统”安全保卫工作的特工。
袋上,还有几发
弹从墙上
起,击中了走廊里的两名特警。
没办法破坏的,只有架在窗台上的m200狙击步枪、落在一旁的弹壳、放在床上的
分辨率ccd望远镜。除此之外,还有特警从现场带
来的g36突击步枪,一把usp自动手枪与两名嫌犯尸
上的个人
品。
大火产生的
烟与有毒气
迅速灌满了整条走廊。
刘俊实回到台北“总统府”后不久,收到了新竹警察局递交的第一份调查报告,只是参与调查的不仅仅是新竹警察。
虽然在灭火时,枪上的指纹受到破坏,但是经过鉴证人员努力,从m200的扳机上提取了半个指纹,而且与一名嫌犯的右手
指指纹完全匹
,证明正是那名嫌犯扣
扳机,
了击中宋英杰的
弹。
警方最先获得的证据,就是留在枪上的指纹。
在特工
中,被警察忽视的疑
反而比警察找到的线索更加明显,因为他们更想查
真相,证明自己没有失职。
这些能说明什么?
特工直接听命于“总统”,也直接向“总统”汇报,所以当天晚上,刘俊实发表电视讲话后,见到了负责调查的莫珲聪。
现场调查中,新竹警察忽视了很多疑
。
冲
去之前,一名特警往门
里丢了一颗闪光弹。
虽然警探不是狙击手,但是谁都看得
来,这里是刺杀宋英杰的第一现场,两名嫌犯就是凶手,那把m200就是凶
。
刺客竟然负隅顽抗!
等到消防员
理了房间里的余烬,新竹警察局局长才带着几名警探赶过去,希望能够找到一些蛛丝
迹。
只要把那把m200狙击步枪拿去
弹
对比,再用从宋英杰
取
的弹片与现场的弹壳
模痕匹
,就能确定是不是那把枪打
的
弹击中了宋英杰。如果枪上有指纹,再与嫌犯的指纹
对比,就能知
是不是那两个家伙开的枪。如果需要更多的证据,还可以调查嫌犯的
境签证与护照。
如果不是消防员为了阻止火势蔓延,向天花板上
了很多
,隔层里的
从枪
了
来,恐怕特工还发现不了这个疑
,因为在大火中,天花板被烧焦,还被熏黑,即便仔细看也看不
来。
事
到此还没结束,两名特警冲
去之后,首先踢开了过
里那
尸
旁的g36突击步枪,然后分别检查了两
尸
,确认嫌犯是否死亡。还有两名特警留在外面,照顾受伤的同伴。那名被
弹打中脑袋的特警已经断气了。
虽然这只是推测,但是很容易证实。
也就在这个时候,藏在门边垃圾筒里的
巾燃了起来。
因为事
发生得太快,所以几名新竹警察局的
级警探都没来得及
一五零三房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