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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

        崔王妃带着余霁回院,怕他依旧不明白,半路上突然停来,对一个侍女:“路脏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凤墨瞳,琼鼻菱,又兼气质极佳,属于他俩在一块儿,乌墨更像王孙,余霁像小的那种。且他睛的这个大小,待他长大了,依旧是大——余霁觉得自己站他后边,大概都还能看见他的尾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这件事还没完,崔小熊显然认为余霁的三观有问题:你一个宇文家的宗室弟,怎么能三观不正呢?他开始疯狂给余霁讲解各种当代(近二三十年间的)人文故事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余霁才知,踩人烧衣服的谢糜,已经是个大好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侍女立刻跪来,匍匐在地,崔王妃就从她上蹋过去了,兰芷在旁边托着她的手,:“殿走稳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因为彩衣比布匹更昂贵。”突然边上传来了一个声音。

        又有一个叫张端康的,他家境贫寒,他有一个好友病了,非常想吃。张端康回去后,第一趟杀了自己的独,端给好友吃,好友吃后,病好转,他还想再吃。张端康就将妻也杀了,好友果然病愈。后来张端康得了官位,又被人诬陷而亡,正是他这位好友,杀死了他的仇敌,为张端康报了仇。又为一佳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余霁还是有懵的地方,却又不敢找其他人问,只能四无人的时候,独自嘟囔:“为什么一定要踩人?直接踩绫罗不是一样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余霁明白,这是一个必须位者践踏低位者的时代,否则就是不正常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骑的人吆喝一声,他自己的跟在了熊爹的车旁边,熊爹就发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乌墨见余霁回,躬对他行了个礼。

        是余霁亲见过的,最可的孩,还是很有古韵的男孩。

        ——那些侍女就是一群衣服架,谢糜炫耀的本不是他踩着人,是我踩脏了衣服就烧掉,我有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崔小熊愣了一,了一种啼笑皆非的表,只说了一句:“大趾仁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有一个叫王屛的名士,他宴请好友,好友多看了奉茶侍女的睛两,王屛就将侍女的睛挖来,放在羹汤里,端给了好友。好友呼“善!”,把羹汤和珠喝了,此事一时被传为佳话。

        余霁吓了一,扭朝侧后一看,才看见了说话的乌墨。他站的位置也很有讲究,明明离余霁很近,可他不开,余霁就几乎发现不了他,他又无声无息,比影还难以发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踩踏侍女,是否不妥?”余霁问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余霁那段时间就缺乏,他回去后趴床上,就想起来现代的时候,他一次了解荆轲刺秦的故事。前有一段太丹宴请荆轲,荆轲看见抚琴侍女的手,太丹要将侍女送他,荆轲“不,我只喜她的手”,于是太丹就将侍女的手砍了来,送给了荆轲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别以为我不知,你们说仁善和说傻缺一个意思。

        乌墨现在穿着一件棕的夹袄,因还是童儿也是扎了个两个,但中间的发没剃。脸上的乌青和伤痕没有了,脸好了许多,颊上也稍稍有了些。

通麻布的衣裳,至少该是绫罗绸缎,所以谢糜烧布的行为,等同于后世有人烧钱吃火锅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时,余霁也在思索乌墨刚才说的话。

        余霁明白了,让人踩,让上层的人踩,是一件很正常的事,甚至是荣耀——为什么他不踩别人,就踩你呢?因为你值得信任啊。

        余霁看着他,好不断朝上涌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件事后两天,熊爹和崔王妃突然把余霁带到了前院,余霁就看熊爹踩着个人上了车。熊爹上了车后,被他踩的人一骨碌爬了起来,又有个人牵了一匹过来,这个牵的人十分自然淡定地趴,这人踩着牵的人也上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段日他虽然在逐渐靠近,但总低着个,原因,余霁除了对熊爹和崔王妃,也不会仰着去看别人,倒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看他长什么样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余霁皱眉,理解了却不想理解:“有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只是其中两个代表的故事,崔小熊能滔滔不绝说到辈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……他好可啊。余霁发了正常成年人看见萌的叹。

        余霁知了,被熊爹踩的,大概是熊爹的骑。后边这个,是夫。

        岐阳的世家吃人,真吃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没办法,颜控也是人的天。余霁又不是喜破坏好的变态,恰恰相反,他就喜好的事越发灿烂夺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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